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4年3月1日起,对我市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南通市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疑点处理等事项,分别调整至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设在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税务局的办税延伸点及其所在地税务机关一体化办理。

  二、办公场所地址

  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设在崇川区的延伸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29号和丰大厦a幢2楼、b幢2楼

  崇川区税务局:南通崇川区北大街69号

  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延伸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裙楼一楼(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南通开发区惠仁路8号

  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设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的延伸点:江苏省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二楼(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二楼)

  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税务局: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二楼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6日